? 一、主要職責
?。ㄒ唬┴瀼貓?zhí)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方針、政策和法律法規(guī);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全縣公安工作。
?。ǘ┱莆沼绊懛€(wěn)定、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,分析形勢,制定對策。
?。ㄈ┙M織、指導案件的偵查工作,協(xié)調處置重大案件(事件)、治安事故。
(四)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,依法管理戶口、居民身份證、槍支彈藥、危險爆炸物品、特種行業(yè)和公共場所等工作。
(五)負責全縣出入境管理工作。
(六)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,維護道路交通秩序。
?。ㄆ撸┘訌妼覚C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(wèi)和群體性治安防范工作。
(八)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管理和安全監(jiān)督工作。
?。ň牛┴撠煴O(jiān)管場所和派出所管理工作。
(十)組織實施全縣各類重要安全警衛(wèi)、禁毒、緝毒和公安科學技術工作;規(guī)劃公安信息技術、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建設。
?。ㄊ唬┴撠熑h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傳工作,管理全縣公安民警的警銜、獎懲、優(yōu)撫和教育培訓,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裝備、后勤保障工作。
?。ㄊ┲笇?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(zhí)法活動;配合查處全縣公安民警的違紀案件。
(十三)承辦縣委、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。
二、辦公地址:渠縣后溪街3號
三、辦公時間:9:00-12:0013:00-17:00(節(jié)假日除外)
四、聯(lián)系方式:0818-72162320818-7323101
五、負責人姓名:張洪波 副縣長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、局長